1 概况
1.1项目概况
八里台示范小城镇三期项目出让区二期地块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大韩庄,调查面积为842740.87m2,东至致明路(规划)、南至友谊路(规划)、西至致福路(规划)、北至星嘉路(规划)。未来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行政办公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防护绿地、公园绿地)。
1.2地块历史概况
通过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村庄及鱼塘,农田主要种植水稻,鱼塘被用于养殖鱼虾。后地块内曾存在养殖场、金峰五金线材厂、八里台乡五金修造厂、市积木和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目前,地块内建筑物基本拆除完毕。
1.3地块现状情况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调查地块已基本拆除,地块内大部分区域为鱼塘,目前大部分鱼塘已排水,存在个别鱼塘未排水的情况,排水后鱼塘底部土壤及未排水鱼塘地表水未见污染痕迹,无异味。地块内东侧存在一条国防光缆。地块内无污水处理设施,无地下设施及管线,未发现污染痕迹或地面腐蚀情况,现场无异味。
1.4污染识别结论
调查地块内潜在污染源有作为农田使用期间的农药、化肥、塑料大棚膜等农业投入品,作为鱼塘使用期间施用的鱼药,村庄居民燃煤,养殖场动物粪便、清洗废水,金峰五金线材厂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润滑油、清洗剂,产生的炉渣、锌渣及酸洗废水;市积木和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经营期间所使用的清洗剂、润滑油、淬火液以及产生的炉渣;八里台乡五金修造厂经营期间用到的润滑油、清洗剂等。调查地块周边污染源为津南电子器材厂、天津滨海科奥电梯钢丝绳有限公司经营期间用到的润滑油、清洗剂;津南机床铸造厂产生的炉渣和废砂;市兴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津南拔丝八厂使用的润滑油、清洗剂,产生的炉渣及酸洗废水;市预应力钢丝二厂联营厂产生的酸洗废水;利兴热镀锌加工厂经营期间用到的润滑油、清洗剂及产生的炉渣;养殖场动物粪便及养殖废水。
综合地块内及周边的污染识别,本地块潜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石油烃、多环芳烃、苯系物、有机农药、酞酸酯类、氯代烃、酸类、碱类、氨氮、耗氧量。
2 采样方案
为证实第一阶段污染识别结果,查明地块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物污染深度,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要求,采用系统布点法和专业判断法相结合对本地块进行土壤采样点布设,共布设91个普通土壤采样点、132个底泥采样点,33个地下水采样点,26个地表水采样点。
3 样品检测指标
样品检测指标为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有机农药、pH值,涵盖了《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
4 调查结论
根据检测结果及筛选结果分析,土壤样品重金属的检出值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或《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 11/T811-2011)住宅用地筛选值;送检土壤样品pH值在7.46~10.22之间;石油烃(C10~C40)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其他有机物均未检出。
底泥样品重金属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底泥样品pH值检测范围为7.65~9.65;有机物检出值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送检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的检出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有机物检出值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或《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送检地表水样品重金属的检出值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或《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有机物检出值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限值。
综上所述,八里台示范小城镇三期项目出让区二期地块土壤、底泥、地下水及地表水中污染物含量均低于相关筛选值或标准限值,地块污染风险可忽略,人体健康风险水平可接受,符合未来开发为二类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行政办公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防护绿地、公园绿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